长春市儿童医院耗材、试剂产品采购项目公告
1.项目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耗材、试剂产品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表格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价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8:00时至16:00时将申请资料送至长春市儿童医院720室(休息日除外),申请时需持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24年10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长春市儿童医院720室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项目联系人:孙晨西,联系电话:1874400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