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公共区域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儿童医疗中心,长春市儿童医院公共区域LED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二.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材料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9月30日16点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儿童医院总务科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9点
地点:长春市儿童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余斌
联系电话:0431-89332117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