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服务

医保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患者住院可以医保直接结算,但待遇支付比例不同。

一档待遇

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即和当地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相同。

人员范围: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包括其随同子女)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学习的人员。异地生育人员按照本类人员管理。

办理地点:参保地医保局。

备案时效:以参保地备案时效为准。

二档待遇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即比当地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下降10%。

1.转诊——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至参保地以外治疗的人员。

办理地点:当地有转诊资格的医院。

备案时效: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可在转外的医院多次住院使用。

2.急诊——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参保地以外急诊治疗或抢救的人员。

办理地点:住院72小时内,填写“省内异地急诊备案表”,并在医院医保窗口完成网上申报。

备案时效:仅限当次有效。

三档待遇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即比当地同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下降20%。

人员范围:一档、二档待遇规定外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含未办理备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