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服务

就诊须知

门诊服务时间

1.急诊就诊时间(急诊内科、急诊外科、眼耳鼻喉科):全年24小时开诊

2.门诊就诊时间:8:00---16:00

3.内科门诊晚间咨询:15:30—19:30

4.皮肤科:  8:00---19:30   

5.口腔科: 8:00---19:30

治疗须知

医生开出医嘱后,家长即可前往收费处缴款(也可以在各楼层的自助机上缴费,请保管好自助机打印的缴费凭条),然后在二楼药房取药或到相关科室取药,到相应检查科室进行治疗。如果孩子需要静脉输液,请直接到急诊或四楼(静点中心)输液。 

温馨提醒 静脉输液时请家长不要带患儿离开静点区域,利于病情观察,防止意外发生。

就诊须知

1、感谢您选择了长春市儿童医院,门诊设有导诊护士,您在就诊中遇到困难和不便,请随时向导诊护士咨询,她们会尽力帮助您解决。

2、就诊前首先填写门急诊病历本(首页的前三行需填写齐全),然后到预诊台预诊,持预诊票到挂号室建立就诊卡、挂号。挂号后到相应诊室就诊,要求就诊一科一挂号,门急诊病历本上有您就诊的病情记录,请您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后果自负。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挂号当日有效。

3、就诊卡内有您就诊的相关诊疗信息请妥善保管,有效期可至18周岁。

4、就诊后您可持就诊卡到收款处缴费,交款收据是交费的凭证请您保管好,然后到相关的医技科室检查,您在领取各种检查结果时请出示以便查找。

5、家长应在就诊当时对于所记载相关的内容详细阅读。药品属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6、对于居住在长春市且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人员的子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惠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残疾证、五保户证),在本院就医可享受七免十九减政策,接待部门设在综合门诊楼七楼医教部(712室)。

7、如您就诊中出现疑问,请您咨询门诊办公室,相关人员会给您满意答复

温馨提醒: 孩子患病,家长心情都会非常着急,总希望在第一时间请医生诊断,而客观现实是,每一个“第一”到了医院就只能排队,永远只有一个“第一”。

但以下情况,可以提前看病: 

1.新生儿病人(指出生28天以内的小婴儿 )。

2.高热患者,测量体温39.5度以上患儿。

3.如果有中毒、抽搐、严重腹泻、意识不清等急危重、意外伤害等情况应立即前往急诊科就诊(先抢救后缴费)。